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 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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