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驰骋进出口(潍坊)有限公司、山东玉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YUMA USAINC、益可佳家纺用品(山东)有限公司、YUMA TEXAS INC和威特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发展战
略、内部审计机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评价范围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在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的有效和规范。
(1)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公司运营的监督。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担任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须经过专业委员会的通过后才能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4)经营管理层:公司管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定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并
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计划作出适当修订。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经营管理情况,合理设置了组织机构、部门及岗位,明确相应的职责与权限,形成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目前设有营销中心、研发部、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公司制度运作,公司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组织结构。
3、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其核心是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也是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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