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4:21 股吧网页版
泰福泵业: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5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7939 号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福泵业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福泵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五(二)1 及十五(一)。

泰福泵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泵产品销售。泰福泵业公司本期营业
收 入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743,365,630.92 元 , 其 中 境 外 销 售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615,217,688.57 元,占营业收入的 82.76%。

公司销售水泵产品及其配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装船并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及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由于营业收入是泰福泵业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以境外销售为主的经营模式可能存在泰福泵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测试信息技术一般控制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处理控制;

(3)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5)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
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7)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三(十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