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并终止与周正贤协议转让事项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关于终止与周正贤协议转让事项(以下简称“前次协议转让”)的情况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益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与周正贤于2024年1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周正贤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
鉴于前次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且受让方尚未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张建明和周正贤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就终止前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 本次向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的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晏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5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即18.19元/股。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次协议转让(与周正贤协议转让事项)的终止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的通知,获悉张建明与周正贤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5年4月18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前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与周正贤于2024年1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周正贤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前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且受让方尚未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前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鉴于前次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且受让方尚未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张建明和周正贤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就终止前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张建明
乙方:周正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双方于2024年11月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双方在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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