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建中,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
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1983 年 8 月至 1984 年 12 月,任河南省唐河县
税务局稽查员;1985 年 1 月至 1994 年 10 月,历任河南省唐河县审计局副股长、审计
师事务所所长;199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
伙人、副所长;2003 年 5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长
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真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深圳市永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
会会议,列席 2 次股东大会,并在事前关注并认真审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结束后及时查阅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薛建中 6 6 0 0 0 2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会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对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召集人出席
了相关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运作,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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