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0,855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18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1,340,389 股减少至 210,959,534股;
2、本次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05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前述共计 5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80,855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7)。
3、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4、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前述共计 6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9,3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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