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宇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995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科员;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深圳市规划局办公室
副主任;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处长/副总规划
师;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深圳市罗湖区政协副主席;现任深圳大学建筑与
城市规划学院研究员;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
事会会议,列席 1 次股东大会,未列席的股东大会已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向公司董事会请假,并在事前关注并认真审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结束后及时查阅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张宇星 6 6 0 0 0 1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会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对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运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
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战略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运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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