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4 月 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鹏盛 A 审字[2025]0009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敬彩、龚世星
审计报告正文
鹏盛 A 审字[2025]00097 号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0及附注七、36。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业 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务。2024 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2)检查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识别与提供服务有关的条款,评318,794,565.41 元,其中规划设计收入 294,660,293.18 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元,工程设计收入 20,740,147.85 元,合计占收入比重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项目、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98.94%。由于贵公司按合同阶段性节点并根据合同约 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定的结算金额分阶段确认收入,可能存在客户提前或 (4)对于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者延后确认交付成果从而使得收入存在未在恰当期间 括合同或协议、向客户提交阶段项目成果的确认单据、政府部门的确认的风险,或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 批复文件、专家评审会议纪要、结算单等;
特定或预期目标的固有风险,所以我们将贵公司的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额及项目阶段完成情
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况;
(6)对新增的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核实交易的真实
性及完整性;
(7)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的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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