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其中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或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均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市津荣天宇精密机械有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7612909705。 公司系由天津市津荣天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
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7612909705。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均按董事长的产生
和变更规定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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