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的方
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公司《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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