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5-021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3:30在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国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不包含预留部分)初步审核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
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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