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津荣天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9 号)同意注册,津荣天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6,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3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3,845.4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12.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7,733.40 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39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内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 24000 台环网柜气箱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述情况,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变更后投入 报告期末累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募集资金 计投入募集 入进度
资金
一、承诺投资募投项目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32.15 1,145.90 1,145.90 100.00%
2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 20,049.35 20,049.35 19,644.85 97.98%
基地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5.75 100.14%
4 年加工24000台环网 - 4,086.25 1,757.28 43.00%
柜气箱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281.50 29,281.50 26,553.78 90.68%
二、超募资金投向
1 补充流动资金 - - 5,070.00 -
2 购买南浔土地使用 - - 3,614.16 -
权及前期建设投入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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