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孙卫军,于 2024 年 12 月起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是□ 否□
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是□ 否□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是□ 否□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是□ 否□
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5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 是□ 否□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6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是□ 否□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是□ 否□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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