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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17:31:06 股吧网页版
川网传媒: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0号)同意注册,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1.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20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15号)。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已于2021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人”或“( 华西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负责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人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4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2〕25号)等规定,保荐人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7 号)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陈亮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28-8615 0039

三、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及代码 川网传媒,300987.SZ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天府软件园 D 区 5 栋 2、6 层、7
栋 16 层

办公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育新路 196 号四川新闻大厦 14-19 层

董事会秘书 谢佳

联系电话 028-6261 616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5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投项目的实施等事项,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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