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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8:39:07 股吧网页版
志特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9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7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704.00 万份调整为
985.60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96.00 万份调整为 134.40 万份,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8.10 元/份调整为 5.71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郭凤霞女士、李真先女士、谢斌先生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向 3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725,34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71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李真先女士、谢斌先生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141 名激励对象办理2,428,663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郭凤霞女士、谢斌先生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归属资格,以及 86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全额归属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896,136 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郭凤霞女士、谢斌先生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谢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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