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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9:38:16 股吧网页版
志特新材: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可行性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志特”)主要从事铝模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以及装配式建筑 PC 构件的设计、生产、销售等业务。PC 构件生产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钢材,为合理规避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的不利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海南志特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螺纹钢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此外,为规避外汇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为开展相关业务配备相应的资金预算及专业人员。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要求审慎操作,有效落实风险监控措施,保障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合规开展,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螺纹钢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

2、交易金额及期限:海南志特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现有订单为测算基础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期货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总计投入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8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8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仍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海南志特可能面临被强行平仓而需要及时补充保证金,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性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存在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致使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错失最佳交易时间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关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系统等原因导致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障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组织建立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将其作为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下设具有丰富期货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事项,公司将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风控理念的培训。

(三)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公司将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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