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日起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实施。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6 万元/年,按月支付。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综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按月支付。
五、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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