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 13888 号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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