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37:14 股吧网页版
致远新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工作中,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燃气重卡市场销量 17.82万辆,比2023年全年累计多销售2.62万辆,同比增长17.24%,天然气重卡销量创历史新高,渗透率创历史新高;天然气价格持续稳定且处于相对低价位,燃气重卡经济性优势凸显,为公司主营产品车载液化天然气系统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

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2024年初,募投项目“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投入运营,新的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智能化工厂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技术、卓越品质、高效服务的产品。通过聚焦客户,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构建“洞察需求-整合资源-创新产品”的高效响应体系;通过建立“质量追溯+服务闭环”管理机制,深化客户全周期服务;依托定期回访机制,精准捕捉终端需求,开展大客户联合研发项目强化战略黏性,配合快速响应的售后支持体系,实现存量市场份额稳中有升。重点推进“技术攻坚+产品矩阵”战略布局,加大力度开拓增量市场,同步构建新市场开拓专项团队,通过区域性产品适配性改进与精准营销策略,形成“技术突破-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正向循环,为业务增长注入持续动能。同时,坚持向精益化管理要效益,持续降本增效,提升
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车载LNG供气系统业务稳步发展,市场份额一直稳居国内领先地位。公司荣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证、“国家级绿色工厂”“吉林省智能工厂”“吉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称号,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行业领域的激烈竞争已成“常态”“内卷”激烈,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023年度天然气重卡行业爆发式增长,多家同行业车载LNG供气系统生产厂商纷纷进行了产能改扩建,随着行业扩产产能集中释放,导致供需失去平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受市场需求和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主营产品车载液化天然气供气系统的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与此同时,随着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入使用,导致期间费用、折旧摊销等成本有所增加,进而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相较于以前年度,行业产品价格水平处于相对低位,负极材料市场整体仍处在以价换量式的严酷市场竞争态势,行业总体盈利水平较低。因此,全资子公司昊安新能的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该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对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相关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14,071.16万元。

参股公司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氢宸”)受氢能源产业发展外部环境、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氢燃料电池商业化推进放缓,公司对参股公司申氢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650.69万元。同时,根据《增资协议之补充合同》的相关内容,申氢宸的累计销售收入总额未达到设定目标,该参股公司原股东共计将向公司无偿转让申氢宸10%的股权,公司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对该部分股权评估的公允价值及拟受让股权比例确认上述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740.15万元。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有效确保了董事会的高效运作,科学依法决
策。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 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