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李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烜女士、赵新宇先生(已离任)、王彦明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因赵新宇先
生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离任,将委托现任独立董事李君先生代其述职)。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晶伟先生所作《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4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 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
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证券 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同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