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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4 18:45:11 股吧网页版
金沃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4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74,652,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76,1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9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56,27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5.6539%。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10,847,0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10,847,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7995%。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191,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42%;
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5,460,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5,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497%;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 5,460,7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43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雨宁、钟昊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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