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00,00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的总股本 88,249,00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 700,000 股后的股本 87,549,0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32,350.30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5,019,60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123,268,602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3,132,350.30元/88,249,002*10=1.48810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转增比例 /10 股=87,549,002 股×4 股/10 股=35,019,600 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35,019,600 股/88,249,002 股*10=3.968271(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
收盘价-0.1488101 元)/1.3968271。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的总股本 88,249,00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700,000 股后的股
本 87,549,0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32,350.3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5,019,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3,268,602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总额。
2、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00,000 股后的 87,549,0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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