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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1 19:57:12 股吧网页版
金沃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雷-已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 3 月,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贺雷,男,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2002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8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江苏新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未发现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共计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按
时出席了 10 次公司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公司重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公司尚未涉及须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
作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发挥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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