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崔阳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 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沈钢,自然人股东哈凌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 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牛振林,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 0.9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转让方情况:
(1)自然人:崔阳;住所:上海市静安区阳城路****。
(2)自然人:哈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2、转让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崔阳、哈凌两位自然人通过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湖州尤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尤埃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万股和58.32 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625%和0.3375%。上述转让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受让方
1、受让方情况:
(1)自然人:沈钢;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
(2)自然人:牛振林;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2、受让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沈钢、牛振林两位自然人目前均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年龄在60岁以下,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以上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受让方均系尤安建筑在职员工。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钢通过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尤埃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上述受让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45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16层1601室、1602室(集中登记地);
5、法定代表人:陈磊;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出资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额 实缴注册资本额 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
尤安设计 300.00 300.00 99.8503
王班 0.15 0.15 0.0499
崔阳 0.15 0.15 0.0499
哈凌 0.1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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