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5-023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766,407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965,14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766,407 股后的股
本 202,198,739 股为基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00 元(含税),
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099,369.5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101,099,369.50 元÷206,965,146 股×10 股=4.884850 元
(含税)(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88485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206,965,14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5.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4,766,407 股,按照剔除后的股本 202,198,739 为基数实施,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099,369.5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为 202,198,739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4 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766,407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4,766,407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965,146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4,766,407 股后的 202,198,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4日下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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