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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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诗)
2024 年度,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诗女士: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悉尼大学会
计学学士、悉尼大学会计学硕士,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分析师,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副所长。
2024 年 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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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
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是否连
2024 年 缺席 出席
实际参 以通讯 委托出 续两次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董事 股东
加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未参加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会次 大会
会次数 加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
次数 数 次数
会议
李诗 1 1 0 1 0 0 否 1
注: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任期期间,本人董事会会议提交
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在担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主要履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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