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5-010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第(3)项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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