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本公司”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具体如下: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包含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贝尔电能科技有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光明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思贝尔电气有限公司、江苏思贝尔海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思贝尔铠甲结构件有限公司、江苏充动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04%,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99.7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与收款(含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研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与印章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与收款(含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资金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公司设有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行使其它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负责组织领导内控体系的日常运作。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贯彻不兼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现有组织构架能满足业务运营的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战略委员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等影响因素,分析公司自身优势与劣势,及时调整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公司管理层按照经营管理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按期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3、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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