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8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其中“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公司自 2024 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
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往期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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