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外部环境风险、投资决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资产资金管理风险、法律合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财务风险及信息系统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具体如下:
1.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管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公司的机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管理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研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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