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年度工作中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汋,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任天津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学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授。兼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专家、国家科技部“四大慢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审核伦理专家、国家疾控局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科技智库专家、全国爱卫办全国健康城镇建设专家、中华预防医学会行为健康分会委员、
事、天津市食品学会理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5 次董事会,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2024 年度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参加审计委
员会会议 4 次,参加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
3.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咨询等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发生。
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以通讯方式参加每季度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季度审计报告。此外,就财务审计等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沟通。
5.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积极回应投资者线上提问,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说明,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 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共 15 天,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日
常管理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公司进行考察与沟通,及时获悉了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认为公司在上述方面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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