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
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业务收入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707 家,收费 7.20 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44 家,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地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依
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方案开展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
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全方位对候
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具备为公司服
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86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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