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份 949,523 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 0.70%,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9%)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慧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49,523 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 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70%,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0.6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领慧投资出具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披露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日持股数量(股) (剔除回购股份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领慧投资合伙企业 949,523 0.69% 0.70%
(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股份等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领慧投资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49,523 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70%,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9%)。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领慧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慧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领慧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领慧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领慧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督促股东领慧投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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