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 年度为 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与 2024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经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
请续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及公司部分管理人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以及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审计意见沟通会,公司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公司部分管理人员集中审阅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年审情况、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