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50 万-6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9.74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84.4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专项贷款融资提供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 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 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30 万元
3. 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4.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关于回购专项贷款的相关约定具体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为准。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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