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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9 19:42:07 股吧网页版
深圳瑞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丽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丽珍,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和美国管理技术大学,拥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先后担任安达信(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及商业咨询经理、香港中华煤气大陆区管理总部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内控环境与能力建设中心负责人、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督察等职,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现担任北京神龙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神龙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泰源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召集、召开和审议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在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材料后,对所出席的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听取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等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及对本人所提问题回复的汇报,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制度修订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重点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
工作进展以及公司重点事项的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得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积极回应,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积极沟通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按时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通过现场到访、电话通讯等方式持续监督公司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等事项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持续学习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机构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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