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10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11 月 14 日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重点问题、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
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 年 1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和初期审计情况进行交流,确保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充分关注审计委员会要求关注的重点事项,并确认了后续进一步沟通时间。
(三)2025 年 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坏账、经营性现金流等情况,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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