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币种下同),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04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80,76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8,46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等文件。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股东付学林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86,89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8%)。经问询,除上述情况,截至回购方案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未有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提示:若未来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存在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若未来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重大投资支出等情形,公司可能出现资金不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在
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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