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4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
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上述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恒邦”)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展宏”)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为新加坡商络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宝科技”)签订《最高额保证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商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商络”)与联宝科技之间的采购合同及其相关附件、订单、工作说明或其他相关附属文件及其日后不时的修改、补充、更新文件项下新加坡商络对联宝科技所负一切债务,提供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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