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上述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展宏”)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期间:该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展宏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5 年 5 月 22 日汇率折
算约为 66,638.58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8%,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担保合同-深圳展宏-中国银行》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