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翁嘉辉、周祎飞
6、项目联系人:翁嘉辉
7、联系电话:020-38381063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生变更,保荐代表人变更过 1 次,具体情况如下:中信建投证券原保荐代表人温家明先生因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周祎飞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300973.SZ
3、注册资本:169,340,305 元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工业园平岭工业区
5、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 3 号
6、法定代表人:彭裕辉
7、实际控制人:彭裕辉,赵松涛,彭永成
8、联系人:欧阳群
9、联系电话:020-36510920 转分机 8973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立高食品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立高食品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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