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莹,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新大禹环境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
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议
10 6 0 4 否 3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审阅会议文件、会前沟通、听取汇报、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的聘任等进行了审议,了解并及时跟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4 年,公司不存在需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的议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对拟选举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2024 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查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重点关注各项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定价依据、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对外披露情况等,认为前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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