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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5 16:23: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您好,今年8月12日以及9月10日公司公告显示收购万优公司股权,当时公告显示尚需履行的程序为(1,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取得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备案,许可),公司10月9日公告称反垄断局已决定不实施进一步审查,11月3日也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投票决议,那么请问董秘,公司此收购事项在股东投票决议后还有其他流程未完成吗?
万辰集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0-29 08: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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