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80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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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800028 号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辰集团”)
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万辰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837.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7.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916,25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602,900.0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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