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决策程序、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第五届监事会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
第五次会议 2024/4/17 告>的议案》6、《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10、《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次会议 2024/8/26 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10/23 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七次会议 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财务报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通过制定和有效实施内控制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质效统一。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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