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5)0800040号
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5)080004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信通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机构,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0800012 号审计报告。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了《关于对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 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以对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询函问题 1
2022 年至 2024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378 万元、-8,177 万元和 18,00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 3,312 万元、-16,741 万元和 2,674万元,其中 2023 年受军品审价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为负数。因你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你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请你公司:
(1)说明最近两年公司产品受军品审价影响的具体情况,包括审价时间、影响的产品类型和客户结构、各类产品暂估价和审定价差异情况、收入调整情况、相关产品新的价格调整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等;进一步将你公司 2024 年的收入按是否已有相应的审价结果进行分类列示 ,分别说明已审价相关产品是否已按审价结果最终确定的价格确认收入、未审价相关产品价格是否参考类似产品最新审价结果对暂估价格做最佳估计 ,相关估计的主要依据及对应的外部证据;结合以上情况,说明 2024 年收入对应的产品价格是否准确,是否
存在通过提高暂估价格虚增收入 的情形。
(2)结合你公司 2024 年受当期审价结果或主机厂调价影响的产品及对应收入情况 ,
分析军品审价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是否仍有较大影响, 并结合最新的行业政策、你公司经营状况、资金状况、负债情况、有关前瞻信息等,分析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结合你公司营业收入构成、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相关业务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和交易商业实质等,自查说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从销售收入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签收单、验收单、审价结果文件等支持性文件的选取标准、选取数量及金额占比、检查结果,函证抽样的标准、抽样占比、回函结果,实地访谈的抽样标准、抽样占比、访谈结果等,并对公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等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最近两年公司产品受军品审价影响的具体情况,包括审价时间、影响的产品类型和客户结构、各类产品暂估价和审定价差异情况、收入调整情况、相关产品新的价格调整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等;进一步将你公司 2024 年的收入按是否已有相应的审价结果进行分类列示 ,分别说明已审价相关产品是否已按审价结果最终确定的价格确认收入、未审价相关产品价格是否参考类似产品最新审价结果对暂估价格做最佳估计 ,相关估计的主要依据及对应的外部证据;结合以上情况,说明 2024 年收入对应的产品价格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通过提高暂估价格虚增收入 的情形。
1、说明最近两年公司产品受军品审价影响的具体情况,包括审价时间、影响的产品类型和客户结构、各类产品暂估价和审定价差异情况、收入调整情况、相关产品新的价格调整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等。
公司在 2023 年、2024 年根据航空产品价格审核结果对收入进行了调整,2023 年调整金
额为-28,745.79 万元,2024 年调整金额为-26.19 万元,公司最近两年航空产品价格审核结果影响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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