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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9:28:11 股吧网页版
本川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5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晓俊先生、江培来先生、曾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红明先生、陈文洁女士、陈楚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楚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红明先生、陈文洁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刘红明先生、陈文洁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刘红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周国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国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41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通过南京瑞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51%的股份。周国雄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孔和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和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孔和兵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俊先生和郭玉先生因任职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俊先生和郭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及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或减持等相关承诺。

周国雄先生、孔和兵先生、夏俊先生和郭玉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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