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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6:42:1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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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是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目的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的审慎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提请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基于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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