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在评价的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了查阅制度文件、访谈、复核、专题讨论、实地查验等方法,对公司各部门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相关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公司广泛收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以及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若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将落实整改。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单位主要包括:
序号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备注
1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2 艾威尔电路(深圳)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 珠海亚图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 本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 本川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 艾威尔电路(泰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7 骏岭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8 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9 皖粤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公司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投资风险等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评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
缺陷性质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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