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长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宋长发,1963 年 12 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83 年 8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
上海禽蛋公司三厂科员;1989 年 4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科员;
1992 年 12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上海公正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10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分所所长;2020 年 8 月至 2020年 12 月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合伙人;2021年 1 月起,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所长、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出席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会议
宋长发 6 6 3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 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宋长发 5 / 1 /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七项议案;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两项议案;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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